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城乡供需 > 日常供需 > 车找人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关于河南省固始县石佛店镇余庆村村民杨某清自缢事件的说明

    舒友涛     2018-02-17 15:38:18     浏览:133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1
    发帖人:舒友涛
    级 别
    贡献值
    免费发布 注册会员 点击查看电话号码
    【关于河南省固始县石佛店镇余庆村村民杨某清自缢事件的说明】
    一、死者基本情况
    死者杨某清,男,54岁,家住河南省固始县石佛店镇余庆村曾营村民组,家中2口人,女儿杨某成,女,26岁,长年在郑州务工月工资六七千元(杨某成堂姑自述)。
    二、死者死亡情况
    2018年2月15日(农历丁酉年三十)上午11时许,杨某清被其二哥吴某红发现于余庆村部办公室门外自缢身亡。
    经公安部门初步走访了解,2018年2月13日下午,杨某清与该村支部书记在村头偶遇,还相互打趣,说了几句玩笑;2018年2月14日,杨某清女儿杨某成返家,参加其小奶(让某华)的葬礼;14日晚,杨某清与女儿发生争执,并且未给长年难得回一次家的女儿做饭(有周边村民的走访记录);15日凌晨杨某清外出,至早未归(杨某成口述);15日上午,杨某成发现其父杨某清坐于村部办公室门口,于是联系其二伯吴某红前去劝回其父杨某清;15日11时许,吴某红前往余庆村部,发现杨某清已于村部办公室门口坐姿自缢身亡。根据以上情况初步判断,家庭矛盾系杨某清自缢身亡的直接原因。
    得知消息后,村干部立即赶到现场并报警,派出所迅速处警对事件调查取证,镇值班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,统筹做好周边秩序维护和安抚家属情绪工作。
    三、反映建房情况
    经了解,杨某清是余庆村建档立卡贫困户,于2015年享受了危房改造,补助资金4500元,对自住的房屋进行了修缮。后杨某清想另选址新建房屋,在余庆村部对面的原朱某山秧田中未批先建,打好地基,并垫土占取村组集体鱼塘约10余平方米,但该处秧田用地性质为耕地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不能建房。余庆村委会发现后及时上报镇国土所、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,依法予以制止。此后,杨某清多次为此事到村理论,坚持认为其建房是无关他人的合理行为,镇村干部为此多次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,并提出,鉴于其家庭状况,为其再次申报危房重建,通过资金补助的形势解决其目前的问题,同时,该村支书也曾提出无偿让出自家2分菜园地(属老宅基地)供其建房,但杨某清始终不愿接受,坚持要在耕地上建房。
    四、扶贫政策落实情况
    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,2017年杨某清享受了B类低保全年1704元,公益岗位每月增收300元(2017年8月起,合计1500元),并通过自身发展种植水稻近20亩,增收10000多元,享受了产业扶贫以奖代补激励发展金3000元,综合条件得到改善,于2017年底经群众评议、本人认可、公示确认后,已经作为2017年脱贫户标注脱贫。
    目前,镇村积极跟进,全力做好相关善后事宜。

    石佛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
    2018年2月16日
    打赏捐赠
    1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